一、客户申请
开户网点:
客户可以选择抚顺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申请开立企业银行账户
开户证明文件:
1.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
2.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
3.代理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
4.预留银行印鉴(带有防伪识别码的公章、财务章、名章)
5.基本存款账户编号/开户许可证(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无需携带)
6.其它相关证明文件
二、办理流程
开户申请审核:
为有效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,遏制利用银行对公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、洗钱、偷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,营业网点将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选择开立账户的不同类型,开展尽职调查工作。尽职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上门核实、现场核实、远程视频核实、电话核实等。
开户业务办理:
营业网点根据核实情况,向客户反馈核实结果。核实无误的,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。
网银业务办理:
1.证明文件: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、预留银行签章等。
2.网银开通时间:企业网银应在结算账户开立3日后方可开通。对存在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,开户初期不予开通网银业务,待后续了解后再审慎开通。
3.网银限额管理:营业网点根据客户类型及尽职调查情况,为客户设置网银限额并持续根据客户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。
三、开户服务
资费标准:
免收开户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。其它资费标准按照抚顺银行网站“收费价格目录”中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相应服务项目的费用。
办理时限:
1.客户提交开户申请,营业网点完成尽职调查并审核无误后,1 个工作日内办结开户业务。
2.开通小微企业绿色通道、即到即办。小微企业提交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合规,开户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(存疑客户除外)。
3.企业银行账户在办结开户业务当天即可启用。
服务标准:
高效便捷,诚信服务。
建议与投诉:
电话渠道: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6663
网络渠道:E-MAIL bankoffs@126.com